虽然国内奶粉企业生产工厂透明化管理工作很严格,旨在为国内广大婴幼儿提供优质、安全的奶制品。但是对海外奶制品生产管理的工作却存在很大的空白区,从而使得海外婴幼儿奶粉产品质量管控工作任务加重。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中或将加强海外生产管理纳入奶粉新政。下面请随笔者一起了解此间详情。

加强海外生产管理或纳入奶粉新政
据悉,此次公布的的征求意见稿中有两个重点值得关注:一是同一企业注册一个产品配方只能生产一种产品,同年龄段产品配方之间应当具有明显差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可选择性成分应当相差6种以上,并有科学依据证实(方案一);同一企业申请注册的同年龄段产品配方之间应当具有明显差异,并有科学依据证实,每个企业不得超过5个系列15种产品配方(方案二)。二是对产品标签和说明书做了进一步规范,其中要求产品命名和标签不得含有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以及保健作用;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检验机构等社会组织推荐或监制等;非转基因字样;零添加字样;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不得标注的其他内容。
业界对此意见的看法以及建议
针对此次出台《婴幼儿配方乳粉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也就对此纷纷给予高度关注,并献言献策,主要表现在:
1.规定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及流通的奶粉品牌及配方都必须经过配方注册许可。这样可以将纯进口奶粉纳入其中,有效提升政策实施效果。同一企业注册一个产品配方,不同企业目前还没有要求,由于国内对奶粉生产许可证严格管理,不存在一个企业拆分为二规避政策,但是海外生产就有条件规避当前政策要求。
因此,针对海外生产企业一方面可以参照目前注册制要求进行实施管理,一方面在海外不同企业间,存在配方差别不大的,应坚持“品牌历史早、配方注册早”原则进行区分,不同企业配方相同或相似的,应看谁品牌配方投放市场时间长,或者谁在中国相关部门注册时间早。
2.明确要求标签和说明书不得做功能、保健等方面的宣传和营销,不得使用夸大的文字和符号。但可以规定凡是有创新研发,经过临床试验并由权威机构评审的,可以获得专利保护,为鼓励创新国家应给予政策优惠,企业研发成果可以进行推广式宣传并在相关产品说明书中作进一步阐述。
长期来看,随着对外开放进一步深入,不仅仅是婴幼儿配方奶粉,未来海外各类质优价廉包括乳制品、肉制品、生鲜食品、快消零食等都将涌入中国这个巨大的市场;与此同时,进口的方式不再是传统大批量组织进口,目前通过海淘、跨境电商等方式,促使进口呈现“碎片化”发展态势。

加强海外奶粉生产管理
3.与生产所在国建立跨国监管合作体系,实现从源头到终端无缝衔接监管。两国在产品检测手段、方法及标准上进行统一,在相关法律上进行协商。对于新型的跨境电子商务,实现两国共同监管治理。
4.与生产国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监测预警机制。加强两国对于风险信息分析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跨国食品安全信息跟踪、采集和分析制度,对所收集到的食品安全预警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预测危害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
5.尝试建立跨国食品可追溯体系。食品安全可追溯是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一旦发生质量安全事件,可以通过记录或标识进行追溯,及时召回问题产品,降低危害程度。建立跨国食品追溯体系,不仅可以有利保障国内消费者消费权益同时可以有助于分清责任事故,及时做出召回和赔偿。
6.建立跨国的诚信经营管理机制,加强海外进口商、进口平台及生产企业的管理。一方面政府对于进口商、平台、企业登记备案,建立诚信档案;另一方面完善消费者举报制度,对于跨境购买产品、来源,不合格的可以举报到当地工商部门,当地工商部门对进口来源实施调查和上网公示并通报所在国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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