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监察系统 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日期:2024-12-19

乾元坤和编辑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普及推广,电子监察系统已不再是一个陌生的事物,相反该系统常见于各行各业。近年来,政府部门想要实现职能转变,树立良好的形象,对电子监察系统的运用逐渐从成为常态。日前,山西柳林县纪委监察局为了加强廉政防控工作,强化应用电子监察系统,切实规范权力运行。

据媒体报道,为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的科技作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柳林县纪委监察局“四项举措”强化电子监察,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据悉,该电子监察系统通过四个方面进行执行监察。一是推行网上办公。网上办公保证数据自动、实时、准确、全面地进入电子监察系统,有效防止行政审批隐瞒不报或“体外循环”的情况发生,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从而实现同步监督。同时受理单位和个人可随时登陆网站对申办事项的办理情况和结果等内容进行全程查询。

二是创新监督方式。行政监察电子监察对窗口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评估,系统根据实际的红黄牌发生数、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等自动进行统计、排名、实时监察。系统还设置网上投诉窗口,公众可通过网上进行投诉举报,该县纪委监察局将安排专人受理和处理网络信访件,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和格局。

 电子监察系统

三是实现监察平台和业务系统的对接。电子监察系统与各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系统紧密结合,通过标准接口实时抓取数据,实现监察系统与业务系统的有机结合和无缝连接。同时,行政审批单位按照系统建设规划的要求,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安排专人负责配合系统建设和运行,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细化固化业务流程。对照权力清单和风险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精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流程进行细化,对每一个环节设置的办理条件、时限等规范化要素进行固化,环节之间形成无缝链接。

北京乾元坤和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的电子监察系统在数据采集上颇具亮点。乾元坤和电子监察系统数据采集原则上公布的行政许可、其它行政审批和日常管理事项全部纳入监察系统数据采集范围。市、区审批部门应将本单位每一笔审批业务数据上报给对应的行政审批和数据汇总平台,并通过审批业务系统的建设进一步规范事项审批过程。

此外,乾元坤和电子监察系统数据采集方式主要有前置机方式、Web Service接口方式以及手工录入方式,采集的内容是审批过程中主要环节的办理情况,并不涉及业务上具体专业技术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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