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马云先生让全世界都知道了中国的阿里巴巴创造的电商盛会。但在与此同时,曾经定位于仅次于淘宝的第二大电商拍拍网宣布了自己黯然退出。依据其母公司京东的公告称,因为C2C模式无法杜绝假货现象,所以决定彻底关闭。
这个简单的解释让人捉摸不透,拍拍网一直负责京东在C2C模式下的探索,但从京东B2C日益稳健的成绩看,对拍拍改弦更张的处理是早晚的事。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暂且不说京东的论调是否直指淘宝,拍拍网成立10年却在今日倒掉,把拍拍夭折的原因怪罪在C2C这种难以监管的模式上是否恰当?不妨做个大胆的假设命题,如果当初拍拍网没有选择这种商业模式,那么当下拍拍还会不会离场?
马云和孙正义曾经达成过共识:一流的实施+三流的Idea比一流的Idea+三流的实施更重要。即便拍拍选择C2C模式有些被动,但是如果善用腾讯的平台优势也不是不可以。

2007年面对暴涨的需求拍拍依然采用了传统活动专题促销这种方法,对于商家等不到商品展示的机会就只能用过QQ自主传播。将靶心过分对准淘宝要求同样商品单价低于淘宝并包邮。这种简单粗暴的方法无疑让排名靠前的店家中充满了的次货、仿货、假货,更谈不上物流配送和服务了。
腾讯的产品都是以QQ之间的用户强关系做基础,微信的道理也一样。但是社区性的熟人关系本身就与商业关系南辕北辙,无论拍拍还是后来微商,这种商业模式不是优势反是劣势。
2008年淘宝建立的淘宝商城,2009年拍拍跟进做了B2C的模式。很快推出了QQ 会员官方店,QQ会员享受折上折的新特权,一方面增加消费门槛,另一方面目的性太强用户容易产生抵触。后来腾讯也意识到症结所以升级为QQ商城。2011年,病急乱投医有推出了QQ网购,这是真正B2B2C平台,为中小型独立B2C平台提供聚合,包括易迅。1号店、V+等等,其实是一个可以褒奖的尝试,但是错综复杂的构想还没有照进现实移动互联网时代到来,微信来了。
2013年,用户还没有理清各种品牌概念 QQ网购和QQ商城又合二为一。商业模式混乱始终没有找到自身的定位,但是如果拍拍网坚持走C2C模式,它会成功吗?就像一个城市中总要有百货大楼和地铁门口的小商贩一样。需求各不相同,后起之秀如海淘、二手交易等现在依然风生水起,问题的本质也不在C2C还是B2C还是B2B2C上,而是拍拍找不到自我的定位。
拍拍的失败是很多原因共同造成的,本与商业模式没太大关系,无论选择哪种模式都是有成功的可能。问题出在时间、Idea、政策、甚至可以怪罪互联网行业百变的现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拍拍网存在的价值是什么?它作为腾讯的附属品始终的目标就是因为要达到淘宝而做,去斗争电商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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