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当前C2C电子商务正以强劲的势头发展着,但其运营模式本身所存在的不足将阻碍C2C电子商务网站的发展甚至停滞不前。因此,探讨一套全面完整的C2C模式迫在眉睫。以下是面对C2C模式的多方面不足所提出的优化建议:
(一)C2C电子商务网站的建设首先,必须对网站的可扩充性进行考虑,当面临不断增长的网站访问量时,在原有系统的基础上C2C电子商务网站的规模可以适当的进行相应的扩充。其次,对于服务器的选择需要具有良好兼容性的、开放的服务器和Web服务器。就当前迅速发展的C2C电子商务网站来说,其消费用户是潜在的、无法准确估计的,特别在促销折扣、节假日等高峰期,所以在选择网站的Web 服务器时,对于服务器对并发请求的处理能力和良好的排队机制进行必要的考量,当面对大访问量时防止其出现宕机的情况。最后,C2C网站必须能被多种客户端访问,其中包括www 浏览器、PDA、手机等多种客户端。
(二)商品质量问题的改善在C2C电子商务网站中其销售产品种类繁多,但是产品的质量参差不齐。所以必须加强每个商家的主营商品意识,不能对于所有商品种类都泛泛供应。C2C网站应对于消费者的评价信息进行适度考量,对于质量较低的商品提出下架要求。商家对所销售的商品进行展示时,应该尽量的提供全面的商品信息,降低消费者中得非所购的发生率。存在较大欺骗嫌疑的商家应进行失信惩戒处理。
(三)信用评价体系的完善信用评价体系数据来源渠道多样化。C2C电子商务网站作为信用数据的来源之一,税务、银行、保险、公安以及用人单位等社会机构的其他部门也有义务为信用评价提供信息服务。明确信用评价体系主体的身份。具有法律义务的社会和政府机构与C2C电子商务网站共同协作,对信用评价的主体身份进行全面的严格的认证,提高评价内容的真实性。
(四)在线电子支付的安全性建立健全和完善高效、安全的电子支付监管体系。首先,对电子支付庞大资金流进行实时监测;其次,完善电子支付及银行账户管理;最后,建立反洗钱系统。实现信息的系统化采集和融通。
在C2C电子商务网站方面:对关于消费者投诉维权等事项的处理程序与方式进行完善。C2C电子商务网站作为提供买卖双方交易平台的第三方,当买卖双方出现交易纠纷时,C2C电子商务网站必须对于事件在有限事件内进行深度的了解,并且结合商家的信用及商品的评价等内容给予买卖双方一个公正的裁决即如果,以快速公平的解决态度对双方负责。
乾元坤和C2C电子商务网站以专业的方式来展示独特的商品和服务,专注于怎样让用户搜索、比较,使购物流程更加便捷,从而获得良好的用户体验,为客户提供最有价值的信息,引导客户去选择和鉴定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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