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元坤和生产管理系统应用

原材料暂估入账

日期:2026-09-01

乾元坤和编辑

通常情况下暂估入账门类很多,会计暂估入账包含但不限于九大类,即固定资产暂估入账、应付账款暂估入账、原材料暂估入账、库存商品暂估入账、包装物暂估入账、低值易耗品暂估入账、在建工程暂估入账、发票未到暂估入账、采购暂估入账。而原材料暂估入账则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从概念上看,原材料暂估入账指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货品,尚未收到发票时,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暂估入账。

简言之,原材料暂估入账就是原材料已经收到,但是没有收到对方的发票,借贷双方需要根据往来业务进行会计价格估算,并将暂估的用红字冲掉即可。估价应按照实际价格估计,避免对成本产生很大的影响。下面乾元坤和小编以案例的形式分析原材料暂估入账,希望能够给您提供参考或帮助。

原材料暂估入账

原材料暂估入账

原材料暂估入账的实务问题种类

从会计业务实际情况看,原材料暂估入账通常会出现四类实务问题,如下所示:

第一类是原材料和发票都已到,但货款尚未支付;

第二类是原材料已到,发票未到,货款尚未支付;

第三类是原材料已到,只支付了部分货款,收到部分货款的发票实务中可能会存在一笔货款分批开具发票的情形。对于已经开具发票的部分原材料可凭发票入账,期末只暂估尚未开具发票的那部分原材料的价格;

第四类是原材料估价入账跨年问题,客观地讲,原材料暂估入账可以跨年,发票跨年度仍未到达,但存货已经领用并销售,汇算清缴时调账暂估价列支的成本目前尚缺乏统一的规定。

但是,在处理上述原材料暂估入账实务问题时,需要根据我国税法,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三个原则,即:

(1)配比原则,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_纳税年度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2)权责发生制原则,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3)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陛质上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

故此,对暂估人账发生的成本,如果遵守以上原则,且纳税人不存在滥用暂估入账少缴或不缴所得税的情形,原则上可在税前扣除。实务中税务较多运用的原则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发票已到达的或能提供能充分证明暂估入账真实性的其他原始凭证如合同等就不必做纳税调整,否则应做纳税调整。

原材料暂估入账实务案例解析

(1) 2014年8月5日A企业从B企业购入甲材料2 000千克,买价5 000元,增值税发票上的增值税额为850元,供应单位代垫运杂费600元。材料已到达并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

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甲材料5 55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92

贷:应付账款——B企业6 450

这是典型的原材料和发票都已到,但货款尚未支付的实务问题,属于占用了供货单位的资金,形成了应付而未付供应单位的款项,构成购货企业的一项流动负债,应通过“应付账款”账户核算。

暂估入账凭证

暂估入账凭证

(2)假设例1中购入材料的业务,材料已经运到并验收入库,但发票尚未到达或货款尚未支付,则2014年8月31日按暂估价入账,假设其暂估价为6 000元,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甲材料6 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6 000 9月1日再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6 000

贷:原材料——甲材料6 000

在此情况下,为做到原材料账实相符,应先按双方合同约定的价格或计划价格暂估入账,借记“原材料”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正式付款或开出承兑汇票时按正常程序借记“原材料”、“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票据”等科目。如果发票连续数月未到,但存货已经领用或者销售,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仍作暂估入账处理,领用原材料时,仓库部门可按暂估价开具出库清单,财务部门凭此清单进行会计处理:借记“生产成本”等账户,贷记“原材料”等账户。

(3)2014年8月5日A企业从B企业购入甲材料2 000千克,合同约定的不含税单价为2.5元。8月18日车间领用甲材料100千克,经计算的加权平均单价为2.6元。9月5日,按合同约定,A企业支付80%的货款,用银行存款支付4 680元,B企业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A企业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暂估入账,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都按暂估价登记材料明细账:

借:原材料——甲材料5 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5 000

8月18日,车间领用甲材料,发出材料按计算的加权平均单价:

借:生产成本260

贷:原材料——甲材料

260 9月1日,冲暂估价: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5 000

贷:原材料5 000

9月5日,支付部分货款,收到发票:

借:原材料——甲材料4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

贷:银行存款4 680

9月30日,暂估剩余20%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甲材料1 000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1 000

总之,原材料暂估入账问题是财务管理中的一大实务,不同的企业业务特点、会计核算方式以及会计环境的差异等实际情况的存在,其具体操作方法也会出现多种形式,因此需要在实务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详细探讨。

欲了解更多,请点击MES系统

温馨提示:

如果您在MES系统选购、实施、维护等方面遇到疑难问题,欢迎联系乾元坤和MES系统软件开发技术工程师,他们会给您详细的解答, 。

阅读排行榜

1.MES系统 2.设备管理系统        

3.生产管理系统 4.O2O模式网站        

5.CRM系统 6.ERP系统     

7.SCM系统 8.B2B电子商务网站 

9.C2C电子商务网站 10.电子商务网站建设

相关文章:

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