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在推广设备管理系统过程中,我们发现设备管理,施工设备管理存在着一些制度上的欠缺,进而影响了设备管理信息化的发展。
财务管理难以客观反映实物资产的价值设备台账管理是施工企业设备管理系统信息化的基础工作,设备价值无疑是设备台账的一个核心内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产的市场价格是其价值最直观的表现。然而由于我国目前尚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初级阶段,二手设备市场发育还不健全,固定资产流通环节仍有一些体制上的障碍,因此无法从市场上直接获得某种技术状况下设备的价格。在实际操作中主要以施工企业财务中资产的账面价值为依据来确定设备的价值,由此便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以统一的折旧方法计算的设备价值难以反映具体设备管理的情况。根据施工企业财务政策,同类设备的账面价值等于设备账面余额减去折旧和减值准备,因此对于同类设备,只要设备采购价格相等,使用年限相同,则其反映在设备台账上的价值就相同。这无疑抹杀了设备管理系统对设备价值的影响。因此这种以财务账面价值作为设备使用价值的做法则导致了“设备管好与管坏都一样”等现象的出现,进而削弱了人们对施工企业设备管理系统意义的认识。
其次,年限平均的折旧方法难以反映工程项目的特点。
一般施工企业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制定本施工企业的折旧方法,通常施工企业固定资产的折旧通常采用年限平均法,即将资产成本均衡地分摊到各会计期间,每期资产折耗金额相等。
而现在施工企业以招投标承揽工程项目为主要经营方式,设备的使用以项目的需要进行配置,并施行动态优化。所以具体设备在施工过程中不同阶段使用强度并不相同,其磨损也就存在差异。更需要指出的是在一个项目和另一个项目衔接过程中往往会发生一段时间的闲置,有的长达数年。如果仍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折旧,则与实际情况存在很大差异。再次,虽然财务上规定了其他折旧方法,如工作量法、双倍余额法、年限法等,但由于施工企业原先大部分设备采用的是年限平均法,而折旧方法的改变属于会计政策变更。
不仅需要施工企业有充分、合理的证据表明其变更的合理性,并需要说明变更后,能提供关于施工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等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的理由,而且因为会计和纳税申报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出现的时间性差异调整工作量较大,并有避税风险,因此据了解,目前绝大部分设备仍采用年限平均法,仅在小部分设备中采用了工作量法或双倍余额法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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